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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动态2026年9月11日

加州十年只建了3%的 condo:改革2002年「维修权法案」的 AB 1903 本届流产,首次购房的入门产品越来越难找

《洛杉矶时报》报道,2011至2021年加州新建多户住宅中只有3%是 condo,同期加拿大约40%。业界把症结指向2002年施行的建筑缺陷责任法,认为它把纠纷推向诉讼、推高保费与造价。旨在改革该法的 AB 1903 上月会期结束前未获表决。

示意图(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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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 40%

据《洛杉矶时报》(Los Angeles Times)报道,加州的 condo(共有产权公寓)建设自2000年代初起大幅萎缩。2011至2021年间,加州新建的多户住宅中只有3%是 condo;人口规模相近的加拿大,同期这一比例接近40%。

这件事之所以重要,在于 condo 长期是美国人成为业主最实际的一条路:它多位于靠近工作与公共交通的城区,价格通常比独栋住宅低15%至30%。房地产数据机构 Zoocasa 的分析称,在加州部分地区(如湾区),这个差价意味着首付能少掏将近10万美元。

州众议员 Buffy Wicks(民主党,Oakland)说:「我们就是不建了。」她称这是加州自有住房问题里「房间中的大象」,「如果你是想买房的年轻家庭,等于没得选。」

症结被指向 2002 年那部法

住房倡导者与开发商把问题追溯到2002年生效的一部州法,即通称的「维修权法案」(Right to Repair Act):它要求建商在最长十年内对建筑缺陷负责维修或赔付,适用于 condo、联排住宅与独栋住宅。

立法本意是把流程标准化:业主有权要求修,建商有机会修。但住房研究者认为,实际结果是诉讼频繁且昂贵,而且未必以「修好」收场。由于业主协会(HOA)可以代表全体住户提告,这类诉讼在 condo 项目上最常见,有时争的是非结构性的小问题,甚至是尚未发生的潜在问题。

加州 YIMBY 的 Muhammad Alameldin 说:「我们有一套激励打官司的制度。」他主张有缺陷就立刻修,「不该进法庭」。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Terner 住房创新中心2024年的研究发现,加州索赔窗口期长、对「缺陷」的界定又宽松,导致此类诉讼增加,进而推高保险与建造成本,形成「开发商与承包商不建新 condo 的重大抑制因素」。另一项2025年的分析给出了具体差额:出售型的多户项目(condo 与联排)比出租型每套多花8,000至18,000美元,来源包括保险费、免赔额、同行评审质量保证成本,以及建筑与工程事务所加收的费用。

改革法案上月流产

Wicks 提出、州众议员 Lori D. Wilson(民主党,Suisun City)共同提案的 AB 1903 试图修改这部法律。该案获得包括仁人家园(Habitat for Humanity)、洛杉矶市政府与加州建筑业协会在内的广泛支持,但在上月会期结束前始终没有进入所需的最终表决,等于本届流产。

反对方主要是业主协会与消费者权益团体。据一份州参议院分析,他们认为修改2002年法「削弱了加州对住房安全的长期承诺」,把建造安全的责任从建商转嫁给业主。Wilson 回应称,法案并未取消业主要求维修或提告的权利,只是收窄了两者的适用范围。

Alameldin 说,这会是一场「跨年度的努力」。对橙县的首次购房者而言,短期内可以确定的是:入门价位的新建自有住房供给不会因为这次立法而变多,市场上能买到的 condo,仍以既有存量为主。

信息来源:Los Angeles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