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80岁以上可永久免除陪审义务,自述身体不便即可、无需医生证明,2028年生效
州长 Newsom 9月签署 AB 1359:加州80岁以上居民只要自行声明身体状况使其无法担任陪审员,就能申请永久免除陪审义务,不需要医疗证明,2028年1月1日起生效。此前70岁以上虽可免证明申请豁免,但只管一次,最快一年后又会被传召。

新法内容
据 KTLA 报道,州长 Gavin Newsom 今年9月签署了州众议院 AB 1359 号法案。新法规定,加州80岁及以上的居民,只要自行声明自己的身体状况使其无法担任陪审员,就可以申请永久免除陪审义务,无需再附医生证明。
想继续当陪审员的长者不受影响,照样可以去。新法2028年1月1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仍按现行规则办理。
原来的规则有什么问题
按现行做法,加州法院系统的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uncil)对70岁以上的人申请豁免不要求附证明,但这只是一次性的:被免除后,最快一年就可能再次收到陪审传票,长者得一次又一次重复申请。
支持者引用加州公共政策研究所(PPIC)2025年的报告:80岁以上的成年人中,三分之一在没有协助的情况下难以独立居家生活,五分之一有自理方面的限制。他们认为,让这些长者反复申请豁免本身就是负担。
其他州怎么做
加州此举向佛罗里达、得克萨斯等州看齐。这些州设有按年龄一刀切的豁免:佛罗里达是70岁,得克萨斯是75岁。加州的做法稍有不同——不是到龄自动免除,而是由本人声明身体不便后永久免除。
对华人家庭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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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高龄长辈的,收到陪审传票不要置之不理,传票本身有回复期限;在新法生效前,仍可按现行规则申请一次性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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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起,80岁以上长辈可申请永久免除,具体申请方式以届时各县法院传票上的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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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英文、听不懂庭审,按现行规定本来就可能构成不合格事由,可在回复传票时如实说明。
按年龄看,新旧规则怎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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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至79岁:仍按现行做法,可免附证明申请一次性豁免,但之后还可能再被传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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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及以上:新法2028年1月1日生效后,可凭本人声明申请永久免除;生效前仍按70岁以上的一次性规则办理。
关于陪审义务的一般规则,可参阅本站「美国词条 · 陪审团义务(Jury Duty)」。
信息来源:KT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