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中小学入学疫苗要求:TK/K 与七年级两道关分别查什么
加州公立与私立学校在两个节点强制核查疫苗记录:TK/幼儿园至十二年级的新生和转学生入学时查一次,升入七年级时再查一次。加州公共卫生部(CDPH)对每种疫苗的剂次有明确规定,个人信念豁免在 2016 年后已不再能让学生无条件入学。以下按官方口径列出两道关的具体要求。

新入学与转学:五种疫苗
加州公共卫生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CDPH)规定,TK/幼儿园至十二年级的新入学与转学学生,须提交下列疫苗记录:
白喉、破伤风、百日咳(DTaP、DTP、Tdap 或 Td)五剂;若其中一剂在四岁生日当天或之后接种,四剂即可;若其中一剂在七岁生日当天或之后接种,三剂即可。七至十二年级学生,还须有至少一剂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在七岁生日当天或之后接种。
脊髓灰质炎(OPV 或 IPV)四剂;若其中一剂在四岁生日当天或之后接种,三剂即可。2016 年 4 月 1 日当天或之后接种的口服脊灰疫苗(OPV)不计入。
乙型肝炎三剂,除七年级外的所有年级入学时都要求。
麻疹、腮腺炎、风疹(MMR)两剂,两剂都须在一岁生日当天或之后接种。
水痘两剂。
CDPH 强调,上述要求适用于所有年级(含七年级)的新入学与转学生,以及豁免已经失效的学生。
升七年级:单独再查一次 Tdap
升入七年级的学生需要另外提交一剂破伤风、白喉、百日咳(Tdap)记录,CDPH 注明这一针「通常在 11 岁及以上接种」。也就是说,一个在加州本地一路读上来的孩子,小学阶段过了第一道关,到六升七这一年还要再过一次。
学校依法必须在学生入学前核查记录,家长须出示孩子的疫苗记录作为证明。
法律依据与豁免
相关规定见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Health and Safety Code)第 120325 至 120375 条,以及加州法规汇编第 17 编第 1 部分第 4 章第 8 分章。法律要求学校执行免疫规定、保存在校学生的疫苗记录并上报;学校还须向六年级学生家庭告知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建议。
第 120335 条把学生分为三个「年级段」:出生至学前、幼儿园及一至六年级(含 TK)、七至十二年级。该条同时规定,学校「不得无条件录取」未提交完整免疫证明的学生。
关于个人信念豁免: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已提交信念反对信的学生,可继续以此入学,「直到该学生升入下一个年级段」;2016 年 7 月 1 日之后,这类豁免不再允许无条件入学。换言之,新搬来加州的家庭无法再以个人信念为由跳过疫苗要求。
加州各学校的年度免疫报告在 CAIR Hub 提交,涵盖学前、TK/K 与七年级。
官方查询入口
- Shots for School 总页:cdph.ca.gov/Programs/CID/DCDC/Pages/Immunization/School/shotsforschool.aspx - TK–12 与七年级要求:同站 tk-12-immunizations.aspx - 加州学校免疫法条:同站 laws-california-law.aspx - CDPH 公众信息电话:(916) 558-1784 -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