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森签署一批公共安全法:大学须设人口贩运培训,地方可给自行车道定15或20英里时速限制
州长办公室9月30日公布纽森签署的一批公共安全法案,包括要求大学院校制定人口贩运防范政策与培训、保护性侵案中私密影像证据的隐私,并允许地方给自行车道设每小时15或20英里限速。其中三项由橙县议员 Laurie Davies 与 Diane Dixon 提出。

校园与性侵受害者保护
据 KTLA 报道,州长办公室9月30日公布,州长纽森(Gavin Newsom)签署了一批公共安全法案,重点是保护性侵与家暴受害者、加强大学校园安全,以及让执法与法院对严重犯罪有更多工具。签署时间正值纽约州 Cornell 大学一宗2024年兄弟会轮奸指控案重启调查、引发全国关注。
州长办公室点名的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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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1845(州众议员 Maggy Krell 提案):要求加州高等院校制定人口贩运相关政策与培训,并改进识别与通报性犯罪的程序,让校园员工能认出潜在的贩运与剥削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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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1056(州参议员 Tim Grayson 提案):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的成年受害者性私密影像,新增隐私保护,避免被不必要地复制、散布或留存。州长办公室说,这项法案部分源于2015年 Denise Huskins 绑架性侵案的遭遇。
与家庭、通勤相关的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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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2346:授权地方政府给自行车道(bicycle path)设定每小时15或20英里的限速,给多用途步道设10、15或20英里限速,须设置相应标志。对尔湾这类自行车道与步道成网的城市,这意味着市府日后可以为电动自行车与行人混行的步道设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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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1167:修订哪些车辆不得以「电动自行车」名义宣传、销售或标示,针对的是外观像电动自行车、实际性能超标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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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2595:只适用 San Mateo 县,允许当地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1级或2级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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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99:为联邦军人家庭服务、持军方认证的家庭托儿,豁免州托儿执照要求,改受联邦认证与要求约束。
家暴、贩运与法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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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1877:若保护令对象曾因重罪被捕、起诉或定罪,故意违反特定保护令可按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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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1192:家暴受害者可申请「预先立案令」,防止施暴者用接连不断的诉讼骚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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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1364:有明确证据显示孩子是因非自愿性行为受孕的,不得把孩子的监护权或探视权判给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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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2179:职场暴力限制令的听证,当事人与证人可远程出庭,且不收远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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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1941:把团伙盗窃金属材料转卖定为犯罪,可按轻罪或重罪起诉。
橙县议员也有三项入列:Laguna Niguel 的州众议员 Laurie Davies 提出的 AB 1656(人口贩运、儿童性剥削与勒索案件可作为刑事案延期的「正当理由」)与 AB 1816(取消部分严重罪行缓刑最长两年的限制),以及 Newport Beach 的州众议员 Diane Dixon 提出的 AB 1918(禁止刺青、穿孔等人体艺术从业者公开疑似人口贩运受害者的个人身份资料)。
加州法案若无紧急条款,一般在次年1月1日生效;各项法案的全文与细节可在州长办公室网站查阅。
信息来源:KT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