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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与法规2026年9月17日

联邦法官限制南加州的无证逮捕:移民执法人员须先判定当事人可能逃跑,并把理由记录在案,禁令覆盖橙县等七县

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Maame Ewusi-Mensah Frimpong 9月2日签发、9月16日解封的初步禁令要求:在加州中区,移民官员作出无证民事逮捕前,须综合当时掌握的全部情况判断当事人是否可能逃跑,并记录形成合理依据的过程。仅仅身处美国而无合法身份,不足以构成无证逮捕的理由。

洛杉矶联邦法院大楼资料图(图库照片,非本案审理法庭)
洛杉矶联邦法院大楼资料图 · 图片:Daniel L. Lu / Wikimedia Commons / CC BY-SA 4.0

禁令写了什么

据美联社报道,一名联邦法官签发命令,禁止移民官员在南加州实施无逮捕令的逮捕,除非他们认定当事人可能会逃跑

这份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由美国地区法院法官 Maame Ewusi-Mensah Frimpong9月2日签发,9月16日(周三)解封公开。禁令要求,在作出无逮捕令的民事移民逮捕之前,政府方面必须考虑「执法人员或官员所掌握的全部情况」,据以判断当事人逃跑的可能性。

Frimpong 同时要求政府在取得逮捕令之前,完整记录促成逮捕的合理依据(probable cause)。她在命令中写明:仅仅是某人非法居留在美国这一事实,不足以构成无证逮捕的正当理由。「没有这一点,被告方无法证明任何一次逮捕是适当的。」她写道。

她驳回了政府方面要求中止或延缓该命令、以便留出上诉时间的请求。

覆盖范围:橙县在内的七个县

该命令适用于加州中区联邦法院辖区,范围包括洛杉矶、橙县、河滨、圣贝纳迪诺、Ventura、Santa Barbara 与 San Luis Obispo 七个县

案件由南加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 of Southern California)、Public Counsel 与洛杉矶多个移民权益团体于去年秋季提起,当时本地区正处在一轮规模空前的移民执法行动中。

此案此前另有一段经过:Frimpong 曾签发临时限制令,限制这类大范围执法行动,但该命令在去年9月被联邦最高法院解除。大法官 Brett Kavanaugh 当时表示,若与其他信息结合,外表族裔可以成为拦查时的相关因素之一。

此外,报道指出,波特兰、科罗拉多州、华盛顿特区以及加州东区的联邦法官,此前也已叫停过类似的无证逮捕做法。

争议的核心是「有没有写下来」

庭审中的分歧集中在记录义务上。联邦方面的律师 Daniel Mummolo 表示「法律上并没有要求记录」,并称不同的执法人员做法各异。他援引了前移民及海关执法局代理局长 Todd Lyons 在2026年1月发出的一份备忘录,称官员可以就逃跑可能性作出「当场」判断。

Frimpong 的回应是:「你们并没有拿出证据显示有官员说过『是的,我没写下来,但我确实做了判断』。」

原告律师 Laura Perry Stone 则指出,那份备忘录要求官员同时认定两件事:当事人可能离开现场,且不太可能在其他可确认的地点(例如其住所或工作地点)被找到。

Frimpong 在命令中写道,包括政府指令、逮捕记述、执法人员证词与视频证据在内的「大量记录证据」显示,政府当前的政策与做法,是仅凭非法身份或「不实陈述」来做逃跑风险评估,或者根本不做。她举了一例:政府声称某人在被盘问前正「跑着离开」移民执法人员,但逮捕现场的视频显示,此人在官员上前盘问之前是以正常速度行走并在用手机发短信。

南加州 ACLU 律师 Mayra Joachin 表示:「这项法院命令应当终止南加州仍在持续发生的数百起——甚至更多——违法逮捕。」她表示将密切监督该命令的执行情况。

本文只转述法院文件与各方公开说法,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情况请咨询有执照的移民律师。

信息来源:Orange County Regi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