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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与法规2026年8月23日

USCIS恢复「可不发补件通知直接拒批」裁量权,8月5日起适用于在审及新递案件

USCIS于8月5日更新政策,明确申请人应在递件当时即证明自己符合资格。若未能证明资格或未附齐表格说明所列的全部初始证据,USCIS可以不先发出补件通知(RFE)或拟拒绝通知(NOID),直接拒批。该政策即时生效,适用于8月5日当天及之后递交、以及当时仍在审理中的申请。

USCIS恢复「可不发补件通知直接拒批」裁量权,8月5日起适用于在审及新递案件

USCIS在8月5日发布的政策通告中说明,该局正在「厘清」一项要求:申请人应在提交移民福利申请时就确立自身资格。

政策内容

通告写明,一般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某项福利的资格,或在递件时未提供全部必需的初始证据,USCIS可以不先发出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简称RFE)或拟拒绝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简称NOID)就作出拒批决定。USCIS表示,各表格的填表说明已列明每一类申请所需的全部初始证据。

USCIS称,这项政策修改了此前的做法。按照该局的表述,先前政策鼓励审案官员在拒批前先要求补件,即便申请人递交的是不完整的申请、未能证明资格,或未提供递件时明显必需的初始证据。USCIS认为,这使得部分申请人可以先递交「占位式」申请以取得附带的移民利益(例如工作许可),同时等待案件裁决。

该局表示,此次更新「恢复了官员在多种情形下不先发RFE或NOID即拒批的完整裁量权」,理由是使程序与国土安全部长期以来的法规授权和表格说明保持一致,并把资源集中用于有实质内容的申请。

生效范围

通告写明,政策即时生效,适用于「2026年8月5日当天及之后递交、或当时处于待审状态」的申请,除非法规或USCIS政策另有规定。

对本地申请人的实际影响

橙县持H-1B、L-1等工作身份的家庭,以及办理身份延期、工作许可、身份调整的申请人,过去在材料有遗漏时通常还会收到一次补件机会。政策更新后,这一步不再是常规程序,而回到官员的裁量范围内。是否发RFE、是否直接拒批,由审案官员按个案判断。

各表格所需初始证据的清单,以USCIS官方表格页面公布的填表说明为准。

信息来源: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